C 方程不等式与成立条件 · 01

大小关系与差的正负

比较 $2$ 和 $5$,可以直接看出 $2<5$。但如果要比较两个含有字母的式子,往往不能一眼判断。这时可以先把它们相减,再看差是正数、零还是负数。本篇要说明的就是:为什么作差能判断大小,以及差中还含有字母时,怎样把大小关系说完整。

作差比较

比较两个式子,先看它们相差多少

例如,比较 $(x+2)(x+3)$ 与 $(x+1)(x+4)$,其中 $x$ 是任意实数。两个式子都随 $x$ 改变,逐个代入数值只能看到个别情况。先把前一个式子减去后一个:

$$(x+2)(x+3)-(x+1)(x+4).$$

为了看清差的正负,先用分配律展开两个乘积:

$$(x^2+5x+6)-(x^2+5x+4).$$

减去第二个括号时,括号内每一项都要变号。再合并同类项,含 $x$ 的项恰好抵消:

$$x^2+5x+6-x^2-5x-4=2.$$

差始终为 $2$,说明前一个式子的值总比后一个大 $2$。所以,无论 $x$ 取什么实数,都有

$$(x+2)(x+3)>(x+1)(x+4).$$

这里不需要分别算出两个式子的值。只要算清它们的差,就能判断大小。

差与大小

差的正负为什么能记录大小关系

设 $a,b$ 是两个实数。若 $a>b$,从较大的数 $a$ 中减去较小的数 $b$,差为正;若两数相等,差为零;若 $a<b$,差为负。反过来也成立,因此

$a>b\iff a-b>0$

$a=b\iff a-b=0$

$a<b\iff a-b<0$

这里的 $\iff$ 表示两个方向都成立。例如,知道 $a>b$ 就知道 $a-b>0$;知道 $a-b>0$,也能确定 $a>b$。

在数轴上,这件事可以这样理解:把表示 $a,b$ 的两个点同时向同一方向移动相同距离,使 $b$ 移到 $0$。此时 $a$ 移到 $a-b$,两个点的左右顺序没有改变。于是,原来 $a$ 在 $b$ 的右边,就变成了 $a-b$ 在 $0$ 的右边。

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要注意减法顺序。$2-5=-3<0$ 判断的是 $2<5$;$5-2=3>0$ 判断的是 $5>2$。先明确“谁减谁”,才能把差的符号翻译成正确的大小关系。

把参照点 5 移到 0,相对位置不变 两条数轴采用同一刻度。平移前圆点a在2,方点b在5;都减5后,圆点a-b在负3,方点b-b在0。两点相隔3个单位,圆点始终在方点左边。 平移前 0 a = 2 b = 5 相隔 3 都减去 5 后 a − b b − b −3 0
原来 $2$ 在 $5$ 的左边;同移后,$2-5=-3$ 在 $0$ 的左边。参照点变成了 $0$,左右关系没有改变。

取值范围

差中还含有字母,结论就要带上取值范围

并不是每次作差都能得到固定的正数或负数。例如,比较 $x^2+x$ 与 $x^2+3$,其中 $x\in\mathbb R$。两式相减,同类项抵消后得到

$$(x^2+x)-(x^2+3)=x-3.$$

这次差的正负取决于 $x$ 与 $3$ 的关系,因此需要分清三种情况:

$x$ 的范围差 $x-3$ 的符号两个式子的大小关系
$x>3$正$x^2+x>x^2+3$
$x=3$零$x^2+x=x^2+3$
$x<3$负$x^2+x<x^2+3$

得到 $x-3$ 并不意味着比较已经结束,还要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为正、为零或为负。大小关系随 $x$ 改变时,不能省略相应的条件。

若只知道差非负,就只能断定前一个数不小于后一个数。符号 $\ge$ 表示“大于或等于”,所以

$$a\ge b\iff a-b\ge0.$$

同理,$\le$ 表示“小于或等于”,对应

$$a\le b\iff a-b\le0.$$

例如,一项支出 $m$ 元“不超过 $100$ 元”,表示 $m\le100$,允许恰好花费 $100$ 元;“少于 $100$ 元”才表示 $m<100$。不等号是否带等号,取决于原来的数量要求。

比较方法

作差以后,还要完成符号判断

用作差比较大小,可以按这个顺序进行:先确认两个式子在所讨论的范围内都有意义;用前一个减后一个;通过展开、合并同类项或因式分解,把差化成容易判断符号的形式;最后根据正、零、负写出结论,保留必要的取值范围和等号情形。

作差的作用,是把“两个式子谁大谁小”转化为“它们的差与零是什么关系”。后面证明不等式的性质,以及说明基本不等式为什么成立,都会继续使用这个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