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 方程不等式与成立条件 · 03

不等式性质与合法变形

已知 $a>b$,能否断定 $a+c>b+c$、$ac>bc$?如果还知道另一个不等式,能不能把它们相加或相乘?本篇要说明的是:怎样从已知的大小关系得到新的大小关系,并看清每一步需要的条件。同次乘方、同次开方的比较,也可以从这些基本性质继续推出。

以下字母均表示实数,所有式子都要在所讨论的取值下有意义。先用 $a>b$ 说明性质;涉及除法时,除数必须非零。

同加同减

同加、同减为什么不改变方向

先看熟悉的 $5>2$。两边同加 $3$,得到 $8>5$;两边的差始终为 $3$。对一般的 $a>b$,第一篇已经说明 $a-b>0$。同加 $c$ 后,两边的差为

$$(a+c)-(b+c)=a-b>0.$$

新增的 $c$ 抵消,差没有改变,所以 $a+c>b+c$。同减 $c$ 也一样,因为 $-c$ 在作差时同样抵消。两种操作互相还原,因此

$$a>b\iff a+c>b+c.$$

移项就是这个性质的使用。例如 $x+3>7$ 两边同减 $3$,得到 $x>4$;从 $x>4$ 同加 $3$,又能回到原不等式,所以两者的解相同。

乘除正负

同乘、同除为什么要先看正负

同乘一个数后,差不再保持原值,而是也乘上了这个数:

$$ac-bc=(a-b)c.$$

已知 $a-b>0$。如果 $c>0$,右边是正数乘正数,仍为正,所以

$$a>b\iff ac>bc\qquad(c>0).$$

如果 $c<0$,右边变成负数,新式左边反而小于右边,所以

$$a>b\iff ac<bc\qquad(c<0).$$

这两个关系可以反向使用,因为同除以非零的 $c$ 能还原原式。例如 $5>2$ 两边同乘 $-1$,得到 $-5<-2$,不等号方向必须反转。

同除以 $c$ 就是同乘 $\frac{1}{c}$。当 $c\ne0$ 时,$\frac{1}{c}$ 与 $c$ 同号,所以同除正数方向不变,同除负数方向反转。若 $c=0$,同乘后两边都变成零,不能保留原来的严格大小关系;同除则没有意义。

如果 $c$ 是 $x-1$ 这样的式子,就先确定 $x$ 的范围:$x>1$ 时它为正,$x<1$ 时它为负,$x=1$ 时它为零。符号没有确定前,不能直接决定同乘或同除后的不等号方向。

传递与相加

两个大小关系怎样接起来

$a>b$ 与 $b<a$ 表示同一件事。交换两边时,也要把不等号换一个朝向。

若 $a>b$ 且 $b>c$,则 $a>c$,这就是传递性。用作差可以说明原因:

$$a-c=(a-b)+(b-c)>0.$$

等号把 $a$ 与 $c$ 的差拆成两个已知的正差;正数相加仍为正,所以结论成立。

若 $a>b$ 且 $c>d$,两式方向相同,可以分别相加。新差为

$$(a+c)-(b+d)=(a-b)+(c-d)>0.$$

右边仍是两个正差之和,因此得到 $a+c>b+d$。这里不要求四个数都为正,只要求两个原不等式同向且成立。

不过,这个结论不能反过来拆。例如 $5+1>2+3$ 成立,却不能推出 $1>3$。只知道总和较大,不代表每一部分都较大。

乘积比较

比较两个乘积,符号条件不能省

同向相加能够直接使用正差之和,但同向相乘还要检查各因子的符号。若 $a>b>0$ 且 $c>d>0$,先把 $a>b$ 同乘正数 $c$,得到 $ac>bc$;再把 $c>d$ 同乘正数 $b$,得到 $bc>bd$。用传递性连接起来,就是

$$ac>bc>bd,$$

所以 $ac>bd$。全正条件保证了这两次乘法都不改变方向。

如果缺少合适的符号条件,就不能照搬。例如 $-1>-2$、$-3>-4$ 都成立,但对应相乘后是 $3<8$。

另一种可以确定的情形是 $a>b>0$ 且 $c<d<0$。把 $a>b$ 同乘负数 $c$,得到 $ac<bc$;把 $c<d$ 同乘正数 $b$,得到 $bc<bd$。因此

$$ac<bc<bd,$$

从而 $ac<bd$。不必把每一种符号组合背成新口诀,回到“每次乘的是正数还是负数”,就能判断每一步的方向。

乘积的大小也不能反推各因子的大小。例如 $1\times3>2\times1$,但 $1>2$ 不成立。前面的条件足以推出乘积关系,并不表示只有满足那些条件才可能得到同样的结果。

乘方与开方

正数同次乘方、同次开方,大小方向不变

设 $a>b>0$。先看平方:把 $a>b$ 分别同乘正数 $a$ 和 $b$,得到 $a^2>ab$ 与 $ab>b^2$,所以

$$a^2>ab>b^2.$$

更一般地,设整数 $n\ge2$。从 $b^n$ 出发,每次把一个因子 $b$ 换成较大的 $a$,其余因子都为正,乘积就会严格增大:

$$b^n<ab^{n-1}<\cdots<a^n.$$

这一过程共有 $n$ 次替换,每次都依据“同乘正数方向不变”。于是,$a>b>0$ 时有 $a^n>b^n$。

同次开方也保持正数之间的大小。设 $u=\sqrt[n]{a}$、$v=\sqrt[n]{b}$,其中 $a>b>0$、整数 $n\ge2$。根据 $n$ 次方根的意义,$u,v$ 都为正,并且 $u^n=a$、$v^n=b$。

如果 $u=v$,就会有 $a=b$;如果 $u<v$,刚证明的正数乘方性质又会给出 $a=u^n<v^n=b$。两种情况都与 $a>b$ 矛盾,因此只能是

$$\sqrt[n]{a}>\sqrt[n]{b}.$$

这里借用了已经学过的 $n$ 次方根的定义,补充的是它如何保留大小关系。正数条件不能随意删去:例如 $-1>-2$,平方后却有 $1<4$;偶数次根号也不能直接作用于负数。

使用依据

判断一种运算能不能用,先看它依赖什么

前面的严格不等式可以作适当的非严格推广。例如把正差换成非负差,同加一个数仍保持 $\ge$,同乘正数仍保持 $\ge$,同乘负数则把 $\ge$ 变成 $\le$。两个非负差之和仍非负,因此同向相加也有对应的非严格结论。带等号时,每一步仍要保留原来的符号条件。

使用这些性质时,先确认已知关系和取值范围,再选择运算:加减同一个数看差是否保留;乘除看乘除式的正负与是否为零;合并两个不等式则分别检查原条件,不能从一个合并后的结论反拆出全部原条件。

下一步研究基本不等式时,就会用这些性质把平方非负逐步变成两个量之间的大小关系。本篇提供的依据是:每个新结论,都应能说明它从哪个已知关系出发、经过了什么运算、为什么方向正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