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 数学语言、集合与条件控制 · 04

集合的包含、相等与空集

两个集合写得一样长,未必相等;元素的书写顺序不同,也可能表示同一个集合。子集、集合相等、真子集和空集的特殊位置,都要通过逐个检查元素归属来判断。

包含关系

包含关系:一个集合的元素是否都在另一个集合中

比较两个集合时,先从一个方向检查:集合 $A$ 中的元素是否全部出现在集合 $B$ 中。

对于两个集合 $A$ 与 $B$,如果集合 $A$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$B$ 的元素,就称 $A$ 是 $B$ 的子集,记作 $A\subseteq B$,也可以说 $A$ 包含于 $B$。

“每一个”是子集定义的关键。换成元素语言,对于任意对象 $x$,只要 $x\in A$,就必须有 $x\in B$。这个要求可以写成

$$x\in A\Longrightarrow x\in B.$$

推出关系必须对 $A$ 的全部元素成立。只找到几个同时属于 $A$ 和 $B$ 的元素,仍不能证明 $A\subseteq B$;相反,只要找到一个 $x\in A$ 但 $x\notin B$,就能否定这个包含关系。

如果 $A$ 不是 $B$ 的子集,记作 $A\nsubseteq B$。这表示 $A$ 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属于 $B$。

下面把“证明包含”和“否定包含”并排,是为了看清两种判断所需的证据不同:前者必须覆盖 $A$ 的全部元素,后者只需要一个反例。

要证明 $A\subseteq B$ 对每一个 $x\in A$,都能确认 $x\in B$。 检查全部
要否定 $A\subseteq B$ 找到一个 $x\in A$,同时满足 $x\notin B$。 一个反例
子集是全称条件:证明时不能只看部分元素;否定时,一个不符合条件的元素就足够。

这组对比揭示了包含关系的判断边界:共同元素的多少不是标准,$A$ 的每一个元素能否落入 $B$ 才是标准。

相等与真子集

集合相等与真子集:包含要检查几个方向

一个方向的包含只能说明 $A$ 的元素都在 $B$ 中;要判断两个集合是否相等,还必须反过来再检查一次。

设 $A=\{1,2\}$,$B=\{1,2,3\}$,$C=\{2,1\}$。虽然 $A$ 与 $C$ 的书写顺序不同,但它们包含的元素完全相同:$A$ 的每个元素都在 $C$ 中,$C$ 的每个元素也都在 $A$ 中。

因此,判断两个集合相等,需要同时确认两个包含方向:

$$A=B\quad\Longleftrightarrow\quad A\subseteq B\text{ 且 }B\subseteq A.$$

只知道 $A\subseteq B$,不能直接得到 $A=B$。在这个例子中,$A\subseteq B$,但 $3\in B$ 且 $3\notin A$,所以 $A\ne B$。这时称 $A$ 是 $B$ 的真子集,记作 $A\subsetneqq B$。真子集不仅要求 $A\subseteq B$,还要求较大的集合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在较小的集合中。

下面仍使用同一组集合,重点比较“两个方向都包含”和“只有一个方向包含”分别得到什么结论。

$A$ 与 $C$ $A\subseteq C$,并且 $C\subseteq A$。 $A=C$
$A$ 与 $B$ $A\subseteq B$,但 $3\in B$ 且 $3\notin A$。 $A\subsetneqq B$
双向包含排除了双方可能多出的元素,因而得到相等;单向包含再加上较大集合确有多出的元素,得到真子集。

接下来讨论没有任何元素的空集,以及它在包含关系中的特殊位置。

空集

空集:没有元素,却有确定的包含位置

空集的特殊之处不在于符号,而在于它没有任何元素;这个事实同时决定了它与其他集合的包含关系。

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,记作 $\varnothing$。

空集容易与数字 $0$、集合 $\{\varnothing\}$ 混淆。下面把三者分开,是为了检查它们分别是什么对象、含有多少元素。

写法它是什么元素情况
$0$一个数它不是空集。
$\varnothing$一个集合没有任何元素。
$\{\varnothing\}$一个集合有一个元素,这个元素是空集。

表中真正要区分的是对象层级:$\varnothing$ 自身没有元素,而 $\{\varnothing\}$ 把空集作为唯一元素放进了另一个集合。

空集还是任意集合的子集。若要否定 $\varnothing\subseteq A$,必须从空集中找到一个不属于 $A$ 的元素;但空集没有元素,所以这样的反例不可能存在。因此,对任意集合 $A$,都有

$$\varnothing\subseteq A.$$

这里的 $\varnothing\subseteq A$ 只表示空集与 $A$ 的包含关系,并不表示空集本身一定是 $A$ 的元素。

例如,对 $A=\{1,2\}$,有 $\varnothing\subseteq A$,但 $\varnothing\notin A$。前一个式子的两边都是集合,后一个式子判断空集这个对象是否被列为 $A$ 的元素。

两类关系符号

两类符号:元素关系与集合关系不能混用

判断式是否写对,先看符号两边分别是什么对象:一个是元素归属,另一个是集合之间的包含。

$a\in A$ 的左边是一个元素,右边是一个集合;$M\subseteq A$ 的两边都是集合。

下面比较 $a\in A$ 与 $M\subseteq A$,检查符号两边的对象层级。

元素与集合

$a\in A$

左边是一个对象,右边是集合;回答“这个对象是不是集合的元素”。

集合与集合

$M\subseteq A$

两边都是集合;回答“左边集合的元素是否全部属于右边集合”。

仍以 $A=\{1,2\}$ 为例,$1\in A$ 表示数字 $1$ 是 $A$ 的元素;$\{1\}\subseteq A$ 表示集合 $\{1\}$ 的每个元素都属于 $A$。图中的符号差别,正对应这两个判断对象的层级差别。

分清符号层级后,包含关系还有两个直接结果:

任何集合都是自身的子集

$A$ 的每个元素当然都属于 $A$,所以 $A\subseteq A$。

包含关系可以传递

如果 $A\subseteq B$ 且 $B\subseteq C$,那么 $A$ 的每个元素也属于 $C$,所以 $A\subseteq C$。

核心结论

核心理解:把关系还原为逐个元素检查

判断子集,要检查一个方向的全部元素;判断集合相等,要检查两个包含方向;判断真子集,还要确认较大的集合中确有多出的元素。

空集虽然没有元素,却是任意集合的子集;使用关系符号时,还要先确认两边是在比较“元素与集合”,还是“集合与集合”。

追踪元素归属 → 确定包含方向 → 判断子集、相等或真子集。